罐头食品生产的出厂检验设备和检验项目|杭州大吉光电仪器有限公司
罐头食品生产的出厂检验设备和检验项目
厂检验设备
(一)分析天平(0.1mg)及台称;
(二)圆筛(应符合相应要求);
(三)干燥箱;
(四)折光计(仪)(适用于含糖的罐头,如糖水罐头、八宝粥罐头);
(五)酸度计;
(六)恒温水浴锅;
(七)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;
(八)微生物培养箱;
(九)生物显微镜;
(十)**锅。
检验项目
罐头食品的发证检验、监督检验、出厂检验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,发证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执行的标准进行检验。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“*”标记的,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