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厂检验设备
(一)酸度计;(二)凯氏定氮装置;(三)分析天平(0.1mg);(四)干燥箱;(五)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;(六)微生物培养箱;(七)生物显微镜;(八)**锅。
检验项目
酱油产品的发证检验、监督检验、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。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“*”标记的,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
酱油质量检验项目表
序号
检验项目
发证
监督
出厂
备注
1
感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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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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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净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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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3
氨基酸态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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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√
4
总酸(以乳酸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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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√
适用于烹调酱油
5
总砷(以As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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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*
6
铅(以Pb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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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*
7
黄曲霉**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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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*
8
食品添加剂(苯甲酸、山梨酸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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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菌落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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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餐桌酱油
10
大肠菌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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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致病菌(系指肠道致病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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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*
12
铵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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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13
可溶性无盐固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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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全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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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※3-氯-1,2-丙二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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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标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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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
注:1.※有能力时可列入,但不判定。2.产品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要求外,还应注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,氨基酸态氮含量、质量等ji、用于“佐餐和/或烹调”、产品标准号(生产工艺)。